【财政资讯】《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解读(一)
发布于 2021-09-27 17:31
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有关要求,2021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该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向前后端加强管控,《办法》提出了采购需求管理的主要任务,并对采购需求的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的确定、风险控制等作了细化规定。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业内人士指出,采购需求既是采购人确定采购方式、评审规则、履约验收等内容的基础,是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基准,也是采购活动的出发点和逻辑起点,直接决定采购效果。我国现行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侧重于程序规范,采购人主体责任发挥不够,易忽视需求管理和结果绩效,没有发挥采购需求在采购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导致采购结果不理想。《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采购需求管理,使采购需求更明确、完整、量化、规范,这对构建体系完备的现代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要点一:首次提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概念并明确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人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是指采购人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的活动。即采购需求管理包括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以及实施风险控制管理三方面的内容。
《办法》明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办法》指出,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要点二:规定四类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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