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实习生工作中出意外,是工伤吗?

发布于 2021-09-28 09:08

这里,我们讨论,派遣实习生工作中出意外,是工伤吗?谁负责?

1.实习生和企业间是劳动关系吗?

不是。实习生身份是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不能成为《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实习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不是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工作中发生意外,不是工伤,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2.实习生工作中发生意外,企业怎么赔?

实习生工作中发生意外,不是工伤,但企业仍要负责。
如单位本身是在社保局有登记过参加工伤险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
如果单位未参保工伤保险,那么按照人身损害赔偿。

3.企业与学校分别承担多少责任?

三方协议中会约定相关权责,未约定的通常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学校会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内的学生保险,企业也要做好保险保障。

案例

案件经过:

王某是徐州某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职业学院)工程系的学生。2009年12月1日,其所在职业学院按教育部文件,统一安排毕业生实习进入江苏某公司(以下简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2009年12月30日下午3时许,王某在工作中受伤。后经法院委托鉴定,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判决结果:

实习单位虽然对原告进行了实习培训,但其对原告在实习时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仍负有直接的提醒和注意义务,因实习单位未尽到相关义务,对王某受伤的损害结果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酌定为60%。
职业学院未加强对学生的必要管理,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该学校对王某受伤的损害结果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酌定为20%。
王某本人在工作中过于自信,对其受伤的损害结果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减轻实习单位某和职业学校的赔偿责任,酌定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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