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发布一补贴政策

发布于 2021-10-08 00:27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原则上年度内个人可以享受购置补贴机具不超过2台、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享受购置补贴机具不超过8台、补贴资金不超过30万元。如确因需要超出限额,需写出申请,农机中心对其生产经营规模、生产实际需要、实际购机能力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据实补贴。

二、补贴范围、标准。执行《2021—2023 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大类42个小类 142个品目)。补贴额以山东省农机化网站公布的《2021—2023 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为准。轮式拖拉机到2023年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玉米脱粒机、铡草机等低端、安全性差的品目或档次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其中2021年将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退出补贴范围。

三、购机补贴程序。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或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2.带机申请:全面推行手机App网上申请,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一卡通”、购机发票,由购机发票上载明的购机者本人在农机经销企业指导下,下载“山东农机补贴”手机App上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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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确认:农机中心在受理购机者申请时,依次完成系统申请资料形式审核、现场核实补贴机具等工作,经公示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四、农民购买补贴机具应注意一是可以选择和自主议价,购机补贴目录中不规定补贴机具销售价,农民可以“货比三家”与经销商或厂家谈价议价,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二是及时索要正规发票,发票必须是全额开具。三是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提供的一卡通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拨付至经营组织基本账户。四是所购产品享受“三包”服务,产销企业依规履行售后服务,遇有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遇有产销企业不良行为可以向农机部门举报。

五、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其所有人应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注册,办理牌证照,再申请补贴。

沂水县购机补贴咨询电话:15753929676

沂水县购机补贴监督电话:0539-2251861

沂水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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