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有标准
发布于 2021-10-09 13:51
学有标杆 行有示范 赶有目标
山西日报记者李全宏报道 8月20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六乱”整治标准》)已印发各市、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六乱”整治标准》重点对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做出明确的整治要求。
交通沿线整治的基本目标是实现交通沿线安全隐患消除、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对位于农村的道路路面、路肩、边坡、边沟、绿化带、桥涵、路牌、公厕及周边环境等做了明确要求,同时对铁路两侧的环境也做了要求。
村庄街巷整治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街巷干净整洁、农房立面整齐、环境和谐优美。对农村的村容村貌、街道街巷、生活垃圾、绿化美化、通信线缆、施工工地等方面做了严格要求,确保干净整洁。
农户庭院整治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庭院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厨厕干净清爽美。对农村的农户庭院周边、农户院内、厨房户厕及个人卫生养成都做了明确要求,力求村美户美。
田间地头整治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农业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田园环境整洁美观;对秸秆利用、废物堆放、生产设施、河塘沟渠都做了明确的整治要求,确保生产和田园和谐一致。
据了解,《“六乱”整治标准》聚焦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针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突出问题,其范围为全省所有乡镇和行政村辖区环境,包括易地移民搬迁小区,以及高速路、公路、铁路周边和田野。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文件的出台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使基层乡村在‘六乱’整治中学有标杆、行有示范、赶有目标,为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提供了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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