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政策解读 |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补偿金?

发布于 2021-10-09 23:35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用人单位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裁减人员的;
(6)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然需要裁减人员的;
(7)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9)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提醒:

一般来说,如果你主动辞职,是不能得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你时要求你填写离职申请,而以此为由不支付经济补偿的,那你最好不要写。



监审:格桑旺姆

主编: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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