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山西省丧葬费抚恤金发放补贴标准
发布于 2021-10-10 08:45
一、职工因工死亡待遇 (一)待遇项目和标准 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 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1)享受条件: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 亲属(2)享受标准:以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供养亲属每 人每月30%;孤寡 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 供养亲属抚恤金从职工死亡的次月起计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发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统筹 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工亡的为 54个月,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的为60个月。 职工因工死亡待遇项目标准表 (二)相关政策规定 1、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7月1日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 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可参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时 间和幅度进行月1日根据职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可 参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时间和幅度进行。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领取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时,其丧葬补助 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上述(一)——1、2之规定标 准发给。其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按上述(一)——3规定标准的50%发给2 3、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除按规定标准发给 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再按下列标准发给抚恤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 关系。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子女的,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计算,到 16周岁失去供养条件止;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为配偶、父母的,以应按月发给的供 养亲属抚恤金计算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大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 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应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4、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临时工的工亡待遇均按本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5、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丧葬费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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