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保供”政策密集落地!国家发改委:已初见成效!
发布于 2021-10-12 18:22
近期,国家和“三西”地区相关部门煤炭“保供”政策密集落地。10日下午,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行的落实国家煤炭增产保供任务中长期合同签订仪式上,鄂尔多斯市40家煤炭企业与对口保供的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等18个省区市签订了四季度煤炭中长期保供合同,涉及煤炭5364万吨。
10月1日,陕西省发改委发文称,陕西省积极主动履行煤炭区域协同保供职责,贯彻落实发电供热用煤合同全覆盖部署,支援14省份采暖季保供用煤3900万吨。
针对今冬明春电力、煤炭供求压力较大的情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此次国常会提出,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多种因素导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有关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能源供应保障。
截至10月7日,全国存煤7天以下电厂数量比节前减少90%,为进一步做好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国庆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跟踪调度电煤日供耗存变化,动态掌握保供需求,积极推动电厂提高煤炭库存,组织各地加大电煤供应、运输协调力度,保障电力供应,维护企业有序生产和百姓生活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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