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于 2021-09-15 08:14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我校制定了一系列资助和奖励办法,建立了由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组成的“奖助贷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体系,覆盖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后的全过程。
SUMMER of 2021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
5.毕业生学费补偿
学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以下简称“在读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应将所获返还资金首先用于偿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6.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7.学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8.勤工助学
学校给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薪酬标准为每小时12元,学生每月最高可获480元生活补贴。
9.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
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困难生认定,家庭经济量化指标得分达一定分值,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可申请部分学费减免。
(2)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所有残疾学生除获省财政补助每生每学年8000元外,仍可获学校给予的剩余学费减免。
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流程
一、国家奖学金
时间:每年9月
申请对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
评审流程:
1.学校下发文件至各学院各班级;
2.符合条件者自主申请;
3.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专业教师、辅导员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名单;
4.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材料审核、面试后确定建议名单;
6.报校务会审定通过后在校内进行获奖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时间:每年9-10月
申请对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审流程:
1.学校下发文件至各学院各班级;
2.符合条件者自主申请;
3.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专业教师、辅导员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4.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6.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三、国家助学金
时间:每年9-11月
申请对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审流程:
1.学校下发文件至各学院各班 2.家庭经济困难生自主在手机端申请;
3.系统核实量化指标打分;
4.班级内部审核,进行民主评议,适当调整分值,认定困难等级;
5.学院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公示后上报学校审核;
6.学校审核通过后,受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
时间:每年11-12月
申请对象:国家扶贫系统内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审流程:学校审核是否为系统内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系统得分较高者作为减免对象。
五、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时间:每年9月
减免流程:大二及以上残疾生直接免交学费,大一新生待开学排查后退回其所交费用。
六、入伍学费补偿减免
时间:每年9-10月
申请对象:当年或往年入伍、退役,尚未提交《资助申请表》的学生
申请流程: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一式两份《资助申请表》送交各部门盖章;
3.将《资助申请表》原件、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资助费用下发时间:根据省资助中心文件要求
策划/学工处新闻宣传中心
编辑/侯佳易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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