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政策、体系、审查要点
发布于 2021-09-16 09:20
0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政策要点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等相关政策在2019年陆续出台。以《意见》发布以来几项重点工作为脉络,盘点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构的政策要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02、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要点
03、国土空间规划报批的审查要点
目标 强度、规模、限制 分区、三线 城镇体系布局 生态格局、两设施 自然、历史两保护 乡村空间布局 政策措施 对下级的指导和约束
目标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强度、规模、限制 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建设用地规模,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自然岸线保有率,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指标的分解下达; 分区、三线 主体功能区划分,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协调落实情况; 城镇体系布局 城镇体系布局,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协调重点地区的空间结构; 生态格局、两设施 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自然、历史两保护 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乡村空间布局 乡村空间布局,促进乡村振兴的原则和要求; 政策措施 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对下级的指导和约束 对市县级规划的指导和约束要求等。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 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城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 城镇开发边界内,城市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通风廊道的格局和控制要求;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 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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