蝎子养殖免税吗?

发布于 2021-10-13 07:42

来源:河南省税务局  2021-10-11

问:我们公司主要从事蝎子养殖业务,公司同时也会从农户手中购买蝎子,所有蝎子进行粗加工之后,卖给药厂。我们这种经营模式,增值税是全免的吗?还是自产自销的免增值税,从农户手中购买的不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优惠政策。如果年开票量超出500万,是不是也要转成一般纳税人?

答: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二、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牲畜、家禽的饲养; ……  7.……农产品初加工……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规定,一、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四、(四)“牲畜、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按“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处理。 

    七、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附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

    八、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第一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第三条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因此,1.您自产的蝎子如果属于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农产品范围,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对于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该文件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2.您自产蝎子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如果属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如属于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如果您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因篇幅限制,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进行判断,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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