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登记信息查询指南
发布于 2021-10-14 00:09
“本区登记的婚姻登记信息可打印盖章,其他区的口头告知。”
2021年10月13日,深圳福田区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虽然当天有台风黄色预警,但是登记处照常营业。
120对新人预约了结婚,加上他们的家人(老人或小孩)和朋友以及摄影师,让登记处变得很热闹。
登记处在公园里的一个曲曲折折的回廊下面。
虽然公园因台风已经关闭了,但还是有新人打着伞冒着台风大雨在公园里拍照留念。
跨省的婚姻登记信息可以查询吗?
跨区的信息可以查询并口头告知,只能打印本区登记的婚姻登记信息。
2011年前的信息要去档案馆查询,2011年后的信息在区登记处现场查询。
对于异地婚姻登记信息,登记处的电脑可以显示,工作人员会告知异地登记的机关名称,婚姻登记日期,如果有离婚,还会告知离婚登记的机关名称以及离婚日期。
离婚登记和结婚登记可能不在一个地方,如结婚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离婚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要做好去两个地方查询的准备。
如果没有离婚登记信息,也就证明婚姻还在存续中。
2021年6月21日,试点地区如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可以跨省异地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结婚和离婚了,但是还没有放开婚姻登记信息的查询和打印。
其实信息已经联通,仅需要再有一个文件,就可以异地打印婚姻登记信息了。
查询文件:立案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所函或介绍信,律师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室。
办公电话:0755-12349、0755-8292804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6:00。“元旦”、“五一”、“十一”假期当日正常受理业务,其他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试点地区和试点期限
(一)试点地区。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第四条 试点内容
(一)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二)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按照试点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
第二条 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条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须知的相关内容。
第五条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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