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法规解读】后脱欧时代,如何应对英国药物警戒要求的重大变革 Pt.1

发布于 2021-10-12 07:18

后脱欧时代,如何应对英国药物警戒要求的重大变革 Pt.1

作者:孙翊洲

随着英国正式脱欧之后,英国的药物警戒也随之正式从欧盟药物警戒系统剥离出来。英国的药物警戒工作不再由欧盟的监管机构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进行监管,转而由英国本土的监管机构Medicines and Healthcare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MHRA)负责。本文将着重介绍在后脱欧时代,英国药物警戒要求发生的主要变化,以及企业如何应对变革带来的一系列挑战。

来源:https://amp.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20/dec/24/boris-johnson-brexit-deal-britain-eu-sovereignty-economy

重要时间节点

2020年1月31日,英国脱欧。

2020年2月1日起,开始脱欧过渡期。

2021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正式脱欧。

一般原则

英国的药物警戒体系和欧盟的一脉相承,同根同源。欧盟监管机构EMA于1995年在英国伦敦成立,MHRA也曾作为Pharmacovigilance Risk Assessment Committee (PRAC)的一员指导其他欧洲成员国开展药物警戒工作。因此MHRA具有足够的体系支持以及人员支持,在脱欧后有足够能力独立自主开展药物警戒监管工作。

因此,欧盟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GVP)在英国仍然有效,MHRA也已发布关于欧盟GVP的例外及修改情况说明,以适用于英国全境授权的产品。

主要变化

1.个例安全报告(ICSR)

临床研究:所有与英国相关的SUSAR均需要上报,所谓“英国相关”即:

  • 若为英国申办方,则发生在英国境内外SUSAR

  • 若为其他国家申办方,则在英国境外试验中涉及与英国境内相同药物的SUSAR

上市后:英国境内的所有报告以及境外的严重报告,通过新的MHRA门户提交。

其中,北爱尔兰市场的药品还需将发生在英国及欧洲经济区(EEA)的所有报告,及境外的严重报告报给Eudravigilance)。

 

2.汇总报告

临床研究:递交符合ICH E2F的DSUR。满足一定条件(例如研究期两年以上的临床研究)可以简短形式的年度进度报告(APR)代替。

上市后:MHRA继续接受欧盟版本的PSUR,仅覆盖大不列颠岛的MAH只需递交MHRA,覆盖英国全境(包括北爱尔兰)的MAH需要递交EMA和MHRA。

值得注意的是,MHRA评估一份PSUR还需要支付890英镑的费用。

 

3.药物警戒系统主文件(PSMF)

UK PSMF的格式和内容与EU PSMF基本相同,但如果在欧盟和英国同时授权的产品应区分为两套文件,UK PSMF应特定于英国的组织机构和英国产品。

PSMF必须位于欧盟或英国主要药物警戒活动开展的地点,或QPPV所在地,但需保证必需可以从英国访问PSMF。

 

4.药物警戒负责人(QPPV)

自2021年1月1日起,要求英国MAH设置UK QPPV,其角色和职责如欧盟GVP要求一致,并需要居住在英国境内。但若不在英国境内的话,则可临时豁免,从2021.1.1起12个月内任命一名国家药物警戒联系人(NCPP)。NCPP必需能够在英国指定地点访问PSMF和ICSR。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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